发布时间:2025-01-19 14:17:59
向燃气公司申请即可,缴纳相关费用即可。
表示根据《关于已建成住宅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穗价(2010)89号),已建成住宅管道燃气工程安装费政府指导价为:
使用普通煤气表1950元/户、使用智能煤气表2200元/户。此标准为政府最高限价,上述费用包括工程的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点火通气等费用,工程内容包括红线范围内的庭院及户内明设管道的安装、调试。其中户内管道安装至燃气炉前,不包含管道与炉具的连接软管、燃气炉及热水器的安装。
同时,根据《关于调整管道燃气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》(穗价(2011)523号),对有关管道燃气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也作了明确。如果违反上述规定,市民可保留相关凭据,拨打12358价格热线反映情况。
扩展资料
根据《广州市推进管道燃气三年提升计划的实施方案》(穗府办函〔2017〕82号)要求,我委起草制定了《关于旧楼加装燃气管道优惠奖励的实施意见》。
对旧楼加装管道燃气的用户,采取“政府奖励一点、企业优惠一点、用户支出一点”的原则,政府给予适当奖励,用价格优势提高旧楼居民报装管道燃气的积极性,提高老城区居民管道燃气的安装使用率,从而有效消除瓶装液化气流通和使用过程中造成的燃气安全隐患。
参考资料来源: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-《广州市旧楼加装管道燃气优惠奖励的实施意见》政策解读
参考资料来源:人民网-下塘西路4栋旧楼房 12月有望通管道燃气